在本系列的前两篇文章中已经谈过了公共部门和金融企业的风险暴露权重问题。今天的第三篇谈论一般企业,专业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的风险暴露权重问题。 在新办法中对于一般企业的风险暴露权重系数和旧版本相比没有变化的是:1,对小微企业风险暴露的权重系数为75%。2,对其他一般企业风险暴露的权重系数为100%。 新版本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第一档银行引入了投资级一般企业这一分类,对于这些企业的风险暴露权重设定为75%,第二档及以下的银行不考虑投资级企业的问题。2,增加了对于中小企业这一档。 对于投资级的定义在第二篇里面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重复。基本上就是认可优质大型公司的风险较低,对应给投资级企业发放的贷款消耗的准备金就比较少。换句话说如果银行的客户主要是优质上市公司,那么它的风险加权资产就相对较低。 新办法新增了中小企业,对应的风险暴露权重为85%。这个设定是从全球巴3最新版修订继承过来的。在附件2中明确了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的债权,但不包括对小微企业和投资级公司的债权。 对于给中小企业的风险加权系数为85%,并不是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更低。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根据某些银行年报披露的数据,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显著高于大型企业和小微贷款。所以,这里对中小企业贷款赋予较低的风险权重主要是为了引导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解决实体经济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专业贷款分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和商品融资三部分。其中,物品融资和商品融资的风险暴露都是100%权重。唯独项目融资特别一些,项目融资划分为运营前阶段项目融资和运营阶段项目融资。其中,营运前阶段项目融资的风险暴露权重为130%,营运阶段的为100%。区别两者的关键是看2点: 新办法将房地产开发贷单独列出来,足见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开发贷风险的警惕。在新办法中,房地产开发贷分为两档:1,符合审慎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风险暴露权重为100%;2,其他房地产开发风险暴露权重为150%。所谓审慎要求的具体定义如下:1.审慎的贷款审批标准。商业银行已制定房地产开发风险暴露的贷款审批标准,并根据债务人还款来源对房地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的依赖程度,进行相应的定性、定量分析,评估债务人的偿还能力等。(1)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含)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含)以上。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到位情况的审查监督,在资本计量中综合考虑项目资本金实际到位情况。(2)与债务人约定按房地产销售进度分批分期归还贷款本息,本金偿还比例超过50%。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管理和资金监控,及时掌握项目销售进度和资金回笼情况,督促债务人按期偿还。 这个定义中比较有杀伤力的是第2,3这两条,直接将商业地产开发和发生了逾期的地产公司放倒了。对于银行来说,不是不可以给非审慎的房地产开发贷方行,但是银行一定会在贷款利率上面寻求补偿。 如果从银行的角度看,谁家房地产开发贷多,谁家房地产开发贷逾期多,那么这家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就要上调。在我的印象中,上市银行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杭州银行,成都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青农商行这几家的房地产开发贷占比是较高的。 从地产的角度出发,喜欢搞商业综合体,文旅项目,商业地产的房地产公司,未来的融资利率会上涨。而且这不仅仅是针对贷款,还包括非标甚至公司债。毕竟银行也是房地产非标和公司债的大买家。 今天把主要对公风险暴露的权重变化点评完了,明天会点评个人风险暴露和房屋按揭风险暴露。---------------------------------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或者“粉丝福利”子菜单,超低佣金能省就省别浪费。目前,粉丝福利提供3家国内券商,必有一款适合你。